参保人员退休待遇的申办: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累计年限满15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办理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的。 2、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且达到相应年限,经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男不足50周岁、女不足45周岁,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领取病残津贴。 参保人员死亡丧葬费、遗属抚恤金及个人账户申领: 1、参保退休和参保在职人员非因公死亡应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享受丧葬费。 2、依据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在死者死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固定收入的亲属,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1)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2)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死者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 (4)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且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